李克强:保障能源供给 推进结构调整升级

   2009-02-06 中国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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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4日在全国能源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决策部署,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保障能源有效供给,不断提高能源效率,加快发展现代能源产业,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升级,重点推进农村城镇电网改造、节能减排改造、西电东送、西气东输、大型煤炭基地、石油化工基地等工程,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李克强说,能源关系国计民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基本保障。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能源发展取得显著成绩。当前世界金融危机仍在蔓延,对我国经济造成较大冲击。能源发展中既存在结构不合理、环境压力大等老问题,也出现了需求减缓、效益下降等新情况。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化挑战为机遇,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在保持能源生产稳定增长的同时,大力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构筑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以能源的健康发展支持经济增长,以能源的稳定发展支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能源的安全供应支持国家现代化建设。

  李克强指出,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扩内需保增长。

    要针对当前能源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大投入力度,重点推进农村和城镇电网改造、节能减排改造、西电东送、西气东输、大型煤炭基地、石油化工基地、大型核电等工程建设,更好地保障人民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

  李克强强调,国内国际能源供需矛盾的缓解,为解决能源领域深层次矛盾提供了有利时机。必须把促进增长与调整结构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推进能源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转变能源发展方式。要着力推动科技创新,积极开发水电、风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和节能环保产业,培育现代能源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李克强说,改革是发展的动力。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步伐,促进能源产业可持续发展,必须深化能源领域各项改革。要积极稳妥地推进能源产品价格改革,理顺能源资源价格关系,加快能源市场体系建设进程,不断探索和改进新形势下政府能源管理体制,促进能源产业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加强战略规划,完善政策法规,创新工作方式,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高能源领域对外开放水平,实现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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