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务院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工作情况时表示:“做好下半年节能减排工作,关键是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上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防止经济由偏快转为过热,加快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把《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落到实处,努力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今年中旬,宁夏对高耗能、高污染的宁夏英力特中宁电厂两台2.5万千瓦的小火电机组实施关停爆破。李紫恒摄
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8月26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审议多部节能环保法律案的同时,专门安排听取国务院关于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
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报告了节能减排工作的情况。他表示,去年以来中央采取的宏观调控和节能减排的各项政策措施正在逐渐发挥作用,2006年及2007年上半年,单位GDP能耗下降,二氧化硫排放量由升转降,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增幅减缓。但节能减排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据相关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2.7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降低3.87%;主要耗能行业单位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1至5月,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0.6%,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增长0.5%,增幅比去年全年回落0.5个百分点。
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不仅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解决危害人民健康安全的环境污染问题,也有利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一定的进展,但由于种种原因,去年我国没有实现年度节能减排的目标。今年上半年,全国除北京以外的其他地区都没有完成单位GDP能耗降低率的目标任务。这表明,全国要实现到2010年全国单位GDP能耗比2005年下降20%的目标,还有相当的难度,仍然需要各地各部门乃至全民付出更大的努力。
为此,中央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据介绍,下半年我国将从10个方面强化措施,确保节能减排目标落实到位。
措施一: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马凯表示,要把节能减排作为考核地方政府领导班子政绩和中央企业负责人业绩的重点内容,实行节能减排问责制。在下半年开始的省级领导班子换届考察中,进一步把节能减排工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措施二: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
措施三: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下半年,有关部门将水泥、焦炭、电石、铁合金、平板玻璃和钢铁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任务分解到相关地区和企业。
措施四:加大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实施力度。
措施五:抓好重点领域节能。
措施六:强化污染防治。
马凯表示,今年年底前,所有燃煤脱硫机组都要安装烟气自动在线监测系统。9月底前,将“十一五”全国城市污水处理新增能力、COD削减量及污水处理率等指标分解下达到各省(区、市),并建立考核、奖励制度;坚决取缔饮用水水源地及保护区内的排污口;严格控制农村面源污染。
措施七: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推广。
措施八:实施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经济政策。
马凯介绍,将抓紧出台《关于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的意见》、《垃圾焚烧发电价格和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等,建立健全促进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体系,抓紧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
措施九: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检查。
措施十: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还宣布,为推动节能减排工作,在年初国债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63亿元和中央财政预算安排50亿元的基础上,近期中央财政增加100亿元资金,用于节能减排项目。至此,今年以来,我国共安排节能减排项目资金21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