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本金为3.9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6%,由内蒙古博源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企业自有资金解决;资本金以外6.9亿元,申请银行贷款。
批复文件中还指出,煤矿项目移交生产后3年内不得申请改扩建,也不得通过生产能力核定扩大规模。该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公司表示,博源煤化工将根据上述文件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300万吨/年矿井项目建设。该项目建设周期预计1年半,存在延后的风险。
该项目的批复对公司意义重大,标志着公司拓展产业格局取得实质性进展,公司将以此为契机,立足鄂尔多斯地区丰富的煤炭资源,加快进入能源产业的步伐。
资料显示,目前远兴能源持有该公司34.9%的股份,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7.5%。(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