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一项燃油税改革政策,竟使得山东省50%以上的地方炼油企业不同程度地出现停产、半停产情况,这是一件颇令人费解的事情。为什么中石油、中石化这样的大企业没感受到政策之弊呢?为什么受伤的总是地方炼油企业?
一条清晰的逻辑是,中石油、中石化掌握了大量的原油进口配额,能够直接将原油加工成成品油,其成品率是70%-80%。而山东省地方炼油企业每年获得的原油指标只有180万吨,与4500万吨的年加工能力相差甚远。无奈之下,地方炼油企业只能从国际市场上采购燃料油作为原料来加工成品油,而燃料油的成品率只有60%-65%。在市场价格由中石化、中石油掌控,而且国家提高燃油税的情况下,地方炼油企业的亏损就显而易见了。
在这背后,其实隐藏了国家的政策导向。一直以来,国内民营地方炼化企业、炼厂承担着国有炼化企业的有机补充的角色。而中石油、中石化作为支柱型大型国企,企业规模大、市场分量足,关系国家经济命脉,自然在政策上获益多些。
要么期待国家政策层面的“救命稻草”,要么选择自我救赎。目前摆在地炼企业面前的就只有这两条路。而后一条路,其实山东省已经明确,那就是组建大型的炼化集团。只有这样,才能增强自我的话语权,让国家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能听到地方炼油企业的声音,理解地方炼油企业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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