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加权合资保险 国进外退或成趋势

   2009-04-19 中国经营报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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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建国门外大街乙12号,双子座大厦,东塔20层是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意人寿),毗邻西塔9层的是兄弟公司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意财险)。作为两家合资公司的主要股东,中国石油[11.67 -1.19%]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于2009年2月和4月,分别加强了对中意人寿和中意财险的投资和股权配比。

  4月13日,中国保监会网站一则“关于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结构的批复”显示,中石油与外资股东意大利忠利集团从原来的50%∶50%比例变更为51%∶49%,突破以往“合资寿险公司的股权比例50%∶50%”的限制,中石油成为控股股东。此前2月3日,中石油和外资股东意大利忠利集团分别加仓4亿元人民币,对中意人寿的投资总额从19亿元提高到27亿元人民币。由此,中石油成为对保险资产出资最多的国有大型企业。

  下一步,合资寿险公司中意人寿是否会发生类似股权变更,中石油实现控股权?中意人寿管理人员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只要政策允许,极有可能。”

  中石油实现控股权

  仅仅是1%,却是一个强烈的信号。

  “从形式上看,是中石油有了控股权;从业务方向上看,以前中石油就支持合资公司的业务发展,现在更要支持;从会计法则上,因为有了控股权,中石油将来的合并报表要包括中意财险的数据。”中意财险负责人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解释这个股权变更的影响。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郝演苏教授称,中石油此举是合资保险摆脱了“捆绑‘三足’跑”桎梏的新个案。“这是制度上突破的信号。”郝演苏说,“原来50%∶50%股权均分的保险合资形式不利于合资保险公司的发展,这就像两个人捆绑两条腿进行‘三足’跑,不是太慢就是会被自己绊倒。股东双方要不就是谁说了也不算,要不就是出了事谁也不负主要责任。这种互相牵制最终使合资保险公司在中国的发展非常缓慢。”

  事实也有所证明。合资保险公司从1998年成立第一家至今已有11年,已占中国内地保险公司总数的一半,但市场份额仅在3%~5%之间。2009年,11家寿险公司负增长,这11家都是合资公司。

  经历了合资、股权受让以及股权变更,中石油最终获得控股权颇费心思。2007年4月,中石油旗下的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意大利忠利保险有限公司各出资2.5亿元人民币,合资组建中意财险,双方各持股50%;2008年12月,中方股东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所持“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50%的股权转让给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009年4月,中意财险发生股权变更,变更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持有中意财险51%的股份,意大利忠利保险有限公司持有中意财险49%的股份。

  郝演苏分析:“中意财险合资股权变更的方案很可能是从2005年中意人寿200亿元大保单中得到启示。”2005年,同样是由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中意大利忠利保险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中意人寿已成立三年,但业务表现一直平平。彼时,正值中石油对其离退休员工的养老金项目进行完善和改革,中石油把首笔200亿元的养老金保单直接交给了中意人寿打理,中意人寿由此一跃而成第一大合资保险公司,中石油股东优势由此可见。

  不久,中意人寿又将总部由广州搬到北京,离中石油总部更近一点,合资公司与中石油总部的交流也更快捷一些;2004年、2005年,中石油向合资寿险公司派往了大量的干部,中意人寿最重要的几个分公司北分、上分都是由中石油干部任负责人,那时,让中意人寿员工感到变化的是:“我们领导经常要回中石油开会。”2006年年底,中意财险开始筹建,这是中国第一家合资财产险公司,中意财险主要高管成员都是由中石油干部担任。

  中资股东优势

  从200亿元保单开始,中石油集团对中意人寿、中意财险的支持并不避讳,中意财险和中意人寿的中方股权先后由中油财务受让到中石油集团,就是为了加强支持力度和管理力度。上述中意财险负责人对《中国经营报》记者强调:“以前是合资公司,中石油就一直承诺,该支持的一定支持;现在是控股公司了,更要支持了。”

  从中意财险成立两年的时间看,只有一家分公司和几项公开的大项目业务,其中一项是:“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与某钻井工程公司于日前正式签订了4台钻机的钻机设备保险合同,保险金额逾4600万元。”显然,这都是与中石油资源密切相关的业务。

  “除交强险以外,我们的车险商业险部分都在中意财险保险。”中石油一位内部员工表示。据了解,中意人寿大部分员工的车险、家财险也在中意财险投保。

  实际上,与德国安联、英国皇家太阳、日本东京海上、韩国三星、美国利宝一样,意大利忠利保险公司在中国可以有条件成立独资财险公司。但意大利忠利没有采取这种方式。“作为独资保险公司,意大利忠利在中国玩不转,获得保险业务的渠道和利润还没有作为合资伙伴来得快。”一家外资保险公司业务总监评论道。

  中石油获得保险控股权的个案或许给大型企业集团带来样本效应。

  一直以来,作为金融领域支柱之一,中资集团公司进军保险业的雄心无法阻挡。中远、中粮、中海油、中化、中石化、五矿、宝钢、中国电网、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中信集团、光大集团、首都机场集团、首创集团等一大批企业集团都先后投资保险业,或以参股不到20%作为股份制公司的股东之一,或以出资50%成为中外合资公司的股东。

  但这些公司无一获得控股权的机会。郝演苏分析:“这种缺陷就是合资保险公司不愿意或很吝啬将自己的资源与别人分享。如果是股份制公司,需有5家企业作为发起股东,每家最高股比不能超过20%,如果中石油是这样的角色,它拿出了100%的保险业务资源,获得的利润却不到20%,它就觉得不合算。如果有控股权,它至少可以说了算,并且得到51%以上的利润。”

  据了解,因为中国的法律法规限制,大型企业集团单独无法成立独资的保险公司,已有中远、中海油取道香港注册成立独资财产险自保公司,即自家的保险业务由自已来承保并进行再保险,按保险的大数法则原理进行承保,但这种方式无疑会造成保费资源流失。

  “开放的中国应该对保险有更开放的胸怀。同时让市场来选择生存的方式。”郝演苏已连续两年呼吁取消“合资寿险公司的股权比例50%∶50%的限制”。“对股比的限制不利于合资公司更好地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既不利于中资企业释放其保险业务资源,也不利于外资企业带来更好的经验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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