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后产能企业禁直购电试点

   2009-05-05 新京报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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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客户直购电试点企业基本条件得到明确。昨日,记者从中电联获悉,工信部在已下发的相关通知中明确规定,不符合国家产业调整政策要求的淘汰落后产能企业不得入选直购电试点企业。年初电监会和发改委确定的扩大直购电试点工作开始进入实质阶段。

  在通知中,工信部明确,符合《产业调整指导目录》的企业均可自愿申请要求试点。

  大客户直购电是指用电量大的企业不从电企业购电,而直接从发电企业购电。执行直购电后,发电企业和用户具体电价标准仍将由发改委根据各地情况制定。电监会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正在落实定价细则工作。

  “目前电监会和发改委已达成共识,即以市场机制为平台,以电价改革为核心,以大客户直购电作为电力体制改革的突破口”。电监会监管部副主任常建平表示,今年已确定扩大直购电试点,在福建和内蒙古开展大客户直购电试点,并将尽快报请国务院批准。

  “实现直购电后,企业在直购电中仅收取电网过路费用,可降低大客户用电成本”,中信证券分析师表示,推进大客户直购电一直是电力体制改革方向之一,其目的是打破电网唯一购电者和卖方的垄断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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