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科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与另两家化工企业合作开发煤制乙二醇项目,特别是总投资约100亿元的全球最大乙二醇生产基地正在内蒙古通辽市经济开发区开工建设的消息一经披露,立即引起强烈反响。那么,煤制乙二醇项目的诞生经历了怎样的历程?它的示范意义何在?记者就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从最初的技术研究开始,到通辽年产20万吨乙二醇示范项目开工,煤制乙二醇的成功历经近30年。
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福建物构所就开始了工艺和相关催化剂研究开发。1993年,时任所长黄锦顺亲自担任项目组长,承担了国家发改委一氧化碳合成草酸酯和乙二醇新工艺科技攻关项目。当年完成了200毫升催化剂规模,1千多小时催化剂寿命考察的模型试验工作,打通了新工艺路线全过程,催化剂寿命达标。但是,由于技术、经费和合作机制等原因,几个中试项目并未圆满完成。
在从1993年到2003年10年多的时间里,物构所一直在与有关石化企业商谈联合中试事宜。直到2005年6月,物构所与上海金煤化工新技术有限公司联合,由金煤公司投资1000万元,建成了CO气相催化合成草酸二甲酯、草酸和乙二醇连续工艺的中试装置,这套中试装置已经可以实现年产300吨草酸二甲酯、100吨乙二醇的规模。同时金煤公司向福建物构所提供100万元研发经费,支持其中试工作。次年12月中试完成,各项指标达到了预定目标,为万吨级乙二醇工业示范装置提供了建厂设计工艺软件包。
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在中试成功的基础上,福建物构所、金煤公司依托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工程化能力和气体原材料等资源,由金煤公司投资1.5 亿元,三家共同建设了1万吨/年乙二醇的工业示范工程。进而又在2007年夏天投资20亿元,使年产20万吨的褐煤制乙二醇示范项目在内蒙古通辽市经济开发区正式开工。
回顾煤制乙二醇项目走过的转化路径,福建物构所研究员姚元根表示,根据合作协议,中试取得的所有技术成果和权益归合作方共有,大大提高了成果提供方和接受方的积极性,保证了双方的权益。另外,对于一些具有关键核心技术的成果项目,物构所选择采用专利和技术秘密实施许可使用的方式,这样的项目通常为技术成熟度较高、成果转化风险较小、不需要大宗的资金,既可保证企业的利益,又可保护知识产权。
金煤公司的有关负责人谈到,成果转化具有相当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但作为投资方,他们充分展现了领先于行业的决策能力和敢于承担风险的勇气和魄力,继2005年投资约1.8亿元在江苏丹化集团相继建成年产300吨中试和1万吨工业化试验两套装置后,又于2007年5月将万吨装置顺利开车打通全流程,投入近9亿元在通辽建设“煤制乙二醇”化工基地,为煤制乙二醇的产业化提供了最重要的资金保障。
江苏丹化集团迎难而上,完成了煤制乙二醇项目的中试,成为科技成果转化链条中关键的一环,也尝到了转化带来的成果。而据公司总经理王斌透露,丹化科技几天前刚刚通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筹资11亿元,用于增资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并全部用于煤制乙二醇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