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范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

   2009-07-16 中国化工报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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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实现特种设备的节能降耗,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发布了《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并要求自9月1日起施行。  

  锅炉等特种设备是消耗能源较多的机电设备,具有较大的节能空间。此前,质检系统已在全国部署开展了锅炉等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分解落实了工业锅炉“三个万”节能工程任务指标。截至目前,全国共完成9672台工业锅炉的节能改造、10.6万台工业锅炉水处理达标、21.5万名司炉人员节能知识培训,基本完成了工业锅炉“三个万”节能工程任务指标。  

  同时,全国26个省区市还制定了年度节能工作规划,用能企业、质监部门、地方政府共投入节能改造和工作经费4.475亿元,制订了36个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地方法规和标准,完成了1000家锅炉制造企业的产品能效状况的调查,对10万余台在用工业锅炉能效状况开展了抽样普查,对4003台在用工业锅炉开展了能效测试评价服务。  

  此外,全国还淘汰了低能效小锅炉7686台,建立了840个节能工作试点示范,1361项次的节能新技术得到应用,探索出了一批如系统改造、排污控制、余热利用、水处理达标、冷凝水回收、集中供热、热电联供、小锅炉淘汰、节能管理达标锅炉房评比等节能工作方法。  

  另据了解,国家质检总局此次还配套下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质监部门组织开展“四个五”节能工程,即5万个锅炉房节能管理达标活动、50%以上工业锅炉(4吨以上)水处理达标、5000名节能监管与能效测试人员节能知识培训、5项以上节能新技术推广应用,力争高耗能特种设备实现年节约1000万吨以上标煤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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