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预警内地煤炭产能过剩 资源税改革或遇阻

   2009-07-31 21世纪经济报道21世纪经济报道

34

  尽管6月份煤炭产销和电力需求一样刚刚同比转正,但是新的风险也正在积聚。

  在昨日(30日)2009中期煤炭市场峰会上,国家发改委一位人士警告说,下半年的煤炭市场虽然会继续承接五、六月份的产运需回升的态势,但是煤炭供大于求的状况仍将是最主要的矛盾。“下半年煤炭过剩的压力将加大,风险在第四季度可能会急剧增加。”

  为此,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局有关人士指出,下一步建议暂缓出台资源税改革和征收可持续发展准备金政策。另外,为了促进煤炭出口的适度增长,应该降低关税,适当减退增值税。

  今年上半年,全国煤炭全口径产量为13.6亿吨,消费数量为13.97亿吨,煤炭整体呈现供求平衡的态势。而主要原因是山西、河南等等煤炭主产区实施了限产保价措施。仅仅山西一省就减产了5234万吨,同比下降16.4%。

  不过,目前随着经济的回升,到6月底各个省市关闭的矿井已经陆续恢复了生产。产量的恢复可能将导致煤价下跌,进而引起煤炭行业利润率降低,经营更加困难。

  此前,煤炭行业协会统计的95家大型企业,今年上半年利润为464亿元,同比增长1.1%,其中前10家企业的利润占全部利润的79.8%,大部分中小煤炭企业处于亏损状态。

  今年1-5月,因为税率从13%提高到17%,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应交的增值税为10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8.5%。此外,全国21个省市开征了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最高达51元/吨。同时,资源税改革的脚步声也越来越近,国家税务总局今年的工作要点之一,即适时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

  过剩风险再现?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经济运行部副主任、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副理事长王战军判断,今年下半年煤炭的需求会继续增长,但是因为整个经济仍处于企稳回升的阶段,因此整体看需求增长将比较缓慢。

  但是煤炭产量却会快速增加。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地方考虑到财政收入的因素,恢复了产能。另一方面煤炭行业的投资也在加快。“这可能会导致煤炭行业供大于求的压力增加。”

  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煤炭库存在1.9亿吨左右,同比增加4900万吨。直供电厂煤炭库存3309万吨,增加76万吨。这还是在山西、河南、山东、辽宁、河北、黑龙江等煤炭大省严格实施了限产措施的背景下。

  山西省煤炭工业局副巡视员侯文锦表示,按照往年每年的煤炭外调数量增幅来判断,今年上半年山西外调的数量应该比去年同期增加3000万吨,但是实际上是反而减少了8000万吨,这说明山西为全国的煤炭库存减少了1.1亿吨库存。

  “如果山西能实现增加3000吨的外调数量,全国6月底的煤炭库存将增加到3亿吨,市场上会是怎么样的状况?”他在2009中期煤炭市场峰会上追问说。

  不过,目前山西已经开始着手恢复整合后的相关煤炭产能。6月底,山西煤炭生产矿井86%的产能已经恢复生产,再建矿井60%以上的基础产能也开始发挥作用。

  同时,河南停工停产的267个小矿井目前也已恢复了生产,增加的年产能达4400万吨。

  此外,煤炭行业的投资也在加快,上半年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投资达到1157亿元,同比增长40.5%。仅仅神华集团新投产的矿井就年新增5300万吨产能。

  不过,由于煤炭消耗大部分用于发电,上述增加的相当一部分产能可能派不上用场。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统计信息部主任薛静判断,下半年对电煤的需求不可期望太高。比如因为去年下半年用电是负增长,今年下半年的电力需求增速为9%,全年为3%左右,低于年初预测的5%。下半年用电需求仍将振荡波动,而不是直接趋上。“6月份电力需求转正,我的调查是50-60%是气温高导致的空调用电增加,并非完全是实体经济用电贡献的功劳。”她说。

  建议资源税改革暂缓

  煤炭行业的恢复生产加快,使得行业内人士对利润增长情况的担忧加剧。

  目前,煤炭行业的产能增长较快,而发电需求难以有效跟上,这使得煤炭库存增加,价格继续下降。

  今年初煤炭市场的平均交易价格为596.8元/吨,6月底为584.4元/吨。全国煤炭库存年初为2.37亿吨,3月份降至2.06亿吨,6月底再次恢复到高点,同比增长40.7%。

  而地方出台针对煤炭行业的征收各个税费比较多。

  内蒙古7月1日起对褐煤、无烟煤和其他煤种征收吨煤8元、20元、15元的价格调节基金。目前,已有12个产煤省开征的类似基金,最高收费为51元/吨。

  此外,除财政部预备出台的资源税改革外,地方将征收资源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对每吨煤炭收费30-60元。这将导致全国煤炭企业负担加重,行业应收账款增加迅速。

  截至5月末,全国规模以上应收账款为1149亿元,同比增加53%,比去年增速加大35.8个百分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调查发现,山西有关的焦煤企业,2008年仅仅税费就占到销售收入的30%以上。

  对此,前述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协调局有关人士指出,应对各地未经许可对煤炭征收各种行政费用的情况展开检查,并暂缓出台资源税改革和征收可持续发展准备金政策。

  “下一步要统筹兼顾,科学把握增值税出台的节奏,在促进煤炭行业的发展过程中,妥善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从当前面临的宏观经济环境出发,各项改革应考虑煤炭和下游行业的承受能力。”他说。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