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集团宣布,陷入欠款危机的旗下新星石油公司最终在及时启动海外工程预警机制,按照国际惯例综合运用法律、商务、经济等手段后,于7月底按合同约定收回了钻井项目业主欠款近5000万美元。
2008年,新星石油公司半潜式海上钻井平台依据作业合同,在国外某海域进行钻井作业。考虑到国际金融危机及国际油价大幅度波动有可能导致油公司资金困难,产生付款风险,新星石油公司与平台管理公司进行通力合作,于2008年10月开始启动了工程款付款预警机制,按日监控钻井项目业主的付款情况及其在股票交易所的公开信息,以便第一时间发现风险苗头,尽早采取应对措施。
2009年初,由于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钻井项目业主出现财政困难,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时间支付作业费,对多次催款函件亦不及时答复。对此,新星公司协同平台管理公司,立即启动了危机处理机制,在继续要求钻井项目业主尽早付款的同时,多次主持召开地处亚、欧、北美、中南美等当事人的多方电话会议,组织平台管理公司及法律、商务、财务专家,进行应对欠款问题的风险分析。在这个过程中该公司与平台管理公司共同设计了依据合同约定、确保欠款回收、坚固各方利益的应对策略,建立了比较客观、理智、有力的操作轨道,占据了处理欠款问题的有利地位。6月底收回该钻井项目业主欠款92%,余款在7月底全部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