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中美两国在能源领域的合作潜力巨大,共同利益远多于分歧。中美都是全球能源生产和消费大国,面临着环境污染、气候变化等人类共同的挑战。但是,中美国情不同,处于不同的历史和经济发展阶段。因此,双方在节能减排方面需要承担不同的责任。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在可再生能源利用、提高能效等方面还存在不小的差距。从美国方面来看,如何将核能、煤的清洁利用等先进技术推广到中国,进而转化为经济利润则显得至关重要。可以说,中美之间的这种互补使得双方在智能电网、页岩气、煤层气开发、煤的清洁利用和先进核能等领域的合作前景十分广阔。目前,两国合作正不断加强,中美双方也都同意在节能、发展可再生能源、发展核能、增加碳汇等方面加强务实的合作。
清华大学低碳能源实验室主任何建坤:我认为中美双方在新能源领域的合作应该从几个层面来推进。第一,加强中美联合技术研究和开发,特别是双方研究机构、大学在前瞻性技术领域的合作研发,以引导世界先进技术的发展方向。第二,加强双方的产、学、研合作,开展先进技术的示范和产业化推广。第三,加强企业之间的合作,推动技术产业化的应用和技术转让。
总体来讲,美国在能源领域的技术比中国要超前,我们在众多领域有从美国引进技术的需求。比如煤炭发电的IGCC技术、大型燃气轮机技术、先进的核能技术等。
从发达国家转让到发展中国家的能源技术,在那里本土化并得到推广后,会大量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我有一个设想——能不能把这种减排量作为一种减排信贷,并将其中的一部分贷给技术提供方。技术提供方可以用这种信贷去碳市场换取资金,然后用碳的信贷补偿转让技术费用。这样,既降低了发展中国家财政上的压力,又使得发达国家的企业能够在技术转移上得到应有的回报。这种把原本基于项目的清洁发展机制扩展到基于技术的清洁发展机制,可以促进全球的能源技术转移,从而加速实现全球的减排目标。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美国研究所副所长袁鹏:在清洁能源与新能源领域,涉及到很多高科技技术,短时间内美国不太可能在技术转让上有所松动。
技术转让在实际操作层面要复杂得多。其中一个原因是,军民技术很难有严格的区分。例如,波音飞机的雷达系统,以及核利用等相关技术,就很难分得清何为军事、何为民用。即便从政府层面不限制民用清洁能源技术转让,但从公司角度来讲,各种各样的商业竞争还是会给技术转让带来阻碍。
中美清洁能源技术合作双赢的结果是美国在高技术出口上有所松动,中国则在碳减排上有所让步。
美国商务部部长骆家辉:如果中国企业家想买清洁能源相关技术——例如替代能源、可再生能源等技术,在出口这些产品和服务方面,美国没有贸易壁垒。
美国实施对华贸易限制的产品涉及军事设备以及一些非常敏感的、可用于军事用途的材料。而美国国会在这些材料的出口方面控制得非常严格,不仅是对华出口,对全世界范围的出口都有控制。而如果是在清洁能源领域,无论是能效技术、风能技术还是能帮企业提高工作效率的软件,以及节水、节电方面的技术,都没有任何对中国的限制。美国也非常欢迎来自中国的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