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资源税明年或“从价计征”

   2009-11-27 新快报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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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有消息称,明年我国可能会对石油资源税进行改革,改革方向是取消“从量计征”,以“从价计征”替代,税率为3%或5%。如果按80美元/桶的价格、5%税率计征计算,我国的原油资源税税额将是“从量计征”的6.5倍左右。不过,石油资源税改为“从价计征”的说法还未得到相关政府部门的证实。受此利空影响,昨日中石油、中石化分别下跌2.97%、3.17%。

  据了解,石油资源税开征始于1993年。自2005年7月1日起,将原油资源税由过去的8-30元/吨上调到14-30元/吨,天然气资源税由过去的2-15元/千立方米上调到7-15元/千立方米。但近年国际油价一路攀升,经济发展对能源的需求也越来越庞大,油气开采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有业内人士表示,“再按照原有的低税额标准征收石油资源税已经不合时宜。石油企业在垄断性地开采油气、从中获得巨额利润的同时,也对地方生态环境和油气资源造成破坏和掠夺。进行资源税改革,调高税率,已是必然。”

  不过,对于主要石油公司来说,加征资源税必然会导致石油巨头们利润减少。某券商分析师对记者表示:“如果按目前原油价格开征5%的资源税,初步计算,将降低中石油、中石化盈利5-8个百分点。”

  虽然盈利会减少,但有中石化人士对记者表示:“资源税从量计征改为从价,不管是否属实,都会是未来的趋势。即使现在可能会多征收,但如果油价低了,对公司也是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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