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塑料树脂关税将取消

   2010-01-13 商务部网站商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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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菲律宾《商报》报道:根据菲海关发布的贯彻第850号行政命令的海关备忘通行,菲政府正准备取消对来自东盟邻国的塑料树脂所征收的关税,以充分实现本国对东盟货物贸易协议的承诺。

  本地塑料制造商早前曾要求当局赔偿征收关税对其造成伤害,因为他们进口塑料树脂,产品原料须缴纳10%的关税,而他们的竞争对手从东盟出口塑料成品到本国,甚至可以享受零关税待遇。

  海关署长莫拉莱斯在1月4日发布的海关备忘通告中,对所有海关职员和第850号行政命令的纳税人说,取消塑料树脂关税,符合2010年1月1日生效的东盟货物贸易协议。

  菲律宾塑料工业协会总裁施德说,海关的通告应包括塑料树脂,因为这些产品已列入1月1日生效的第850号行政命令零关税货物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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