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成员国REACH处罚执行力各异

   2010-01-27 中国化工报中国化工报

330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近日召开了第三次利益相关方会议,欧委会代表总结了各成员国出台的REACH处罚政策。目前,欧盟几乎所有国家都制定了处罚措施,除加强对境内公司进行REACH检查之外,各大海关还加强了进口检查。

  据介绍,各国处罚方式不同、罚金高低水平不一。有的对所有违规情况进行同一套惩罚、有的对每种违规情况进行不同的惩罚、有的采取混合方针、有的强调刑事惩罚及强制手段多于行政惩罚。英国、比利时、波兰、爱尔兰、葡萄牙等5国罚金水平特别高。如英国规定不经陪审团听审判决,可以处以最高5000英镑罚款和最长3个月监禁,经公诉程序定罪,可处以无上限罚款和最长2年监禁。捷克共和国、列支敦士登、法国、希腊、德国、荷兰等6国罚金比较高。如法国规定使用了禁用物质或不为某种物质注册等行为将被认定为犯罪,最高罚款为7.5万欧元,最长监禁期限为两年,而不提供准确安全数据的很可能被处以最高3个月监禁或最高2万欧元的罚款,其他轻微违法行为将被处以行政处罚。保加利亚、塞浦路斯、匈牙利、意大利、卢森堡、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等7国罚金处于中等水平。奥地利、立陶宛、拉脱维亚、马耳他、罗马尼亚等5国罚金比较低。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