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自贸区零关税化工品增加

   2010-02-22 中国化工报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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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2月上旬从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获悉,今年我国与东盟国家之间的协定税率进一步落实,我国进出口税目总数由7868个增至7923个。

  除了区域内大部分塑料及制品、磷化工产品、农产品等按协议实行零关税外,在符合世界海关组织有关列目原则的前提下,又增列了硫酸羟胺、重组人胰岛素、食品级冰乙酸、速凝永磁片等税目。

  据了解,今年1月1日起,我国与东盟国家之间实行了协定税率。例如对原产于新加坡的商品实施中国— 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税率,包括2753个税目,税率均为零,平均优惠幅度为100%。另外今年中国—东盟自贸区协定还实施了第四批正常商品降税,双方 90%以上的商品将实施零关税。该自贸区全面实现货物贸易自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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