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投入要用在刀刃上

   2010-03-12 中国化工报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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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历届全国两会上,关于提高国家科技投入效率的问题,往往是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热点话题。会上常常能收到不少有价值的建议和意见,对此中央政府也出台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措施。但从总体来看,该问题至今仍然没有形成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案。
 
  笔者曾从事化工科研工作多年。一般来讲,企业、学校或者科研院所要争取到国家科技经费的支持,需要过三道关:一是申报关,二是审批关,三是验收关。目前来看,各级政府科技主管部门的工作重点大都放在前两道关上,而最关键的验收关却往往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尤其是对项目验收后的推广和产业化,更缺少进一步的跟踪。
  
  由此带来的严重后果是:为迎合政府部门重前期、轻后期的风格,不少项目承担方同样也把主要精力放在了前两关上,往往花大力气对项目巧施包装以争取立项资格,然后费尽心机争取审批,一旦经费到手,便大功告成。至于这些钱是否真正用到了需要的地方,能产生多少效益,就成了一笔糊涂账。这也是我国目前化工科技成果转化率低,产业化水平更低的原因之一。
  
  笔者以为,要提高国家科技投入效率,科技部门必须对项目资金使用全过程进行跟踪考核,密切掌握资金的具体去向和产生的实际效益,做到既要心中有数,还要手中有账。对于划拨的每一笔经费,无论其金额大小,科技部门都应该建立一本清晰的台账,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对经费的使用情况、取得的成果、产生的效益等进行定期反馈并记录。

  同时,政府部门还应制订一套科学的考评制度,根据不同项目的性质,对项目承担单位科研能力、诚信度等的综合素质进行打分,对于那些投入产出效益较高、成果突出的项目承担方,不仅在下一次项目申报时可重点倾斜,在资金支持力度上也要进一步加大;对于那些滥用资金或者说效益不佳者,则要降低甚至取消其申报资格。只有这样,项目承担方在使用国家拨款时,才会自觉地把钱用在刀刃上。  

  当然,实行对项目资金的全过程跟踪考核,必然涉及到政府部门人力不足的问题。对此,笔者认为主管部门尽可放权,做好引导和监督,将具体的事务性工作委托给行业协会等来操作。虽然科技体制改革是一项极其复杂的工程,但国家投入的每一分钱都来源于纳税人,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科研项目承担单位,都应该抱着对纳税人高度负责的态度,想方设法管好每一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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