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市场化改革:洛阳式尴尬

   2010-03-29 中国经营报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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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家半路“杀”出的民营企业,在全国公共事业“国退民进”运动中,“垄断”了河南省洛阳市的燃气市场。

  然而接下来,这家名为新奥燃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新奥燃气”,HK.2688)的香港上市公司,却接连遭遇到令人尴尬的两难现实:一方面由于西气东输一期工程绕开洛阳,导致气源不足,不得不从外地运输昂贵的罐装天然气;另一方面,当地发改委制定的燃气指导价格虽然已经奇高,但仍难以弥补新开发投资所带来的建设成本。

  压力之下,由新奥投资控股51%的新奥华油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奥华油”)开始动用自己作为“垄断者”的权利。

  “兑水”燃气

  “谁都知道洛阳的燃气价格是全河南最高的,甚至在全中国也是比较高的,没办法,被新奥垄断了,政府也不管。”洛阳当地的一位出租车师傅对《中国经营报》记者抱怨。

  据记者了解,以居民用气来计算,洛阳平均用气价格是每立方米2.6元,比郑州的1.9元和北京的2.06元都高。即使这样,新奥华油还是在居民使用的天然气中混合了煤层气。

  “在一般适用条件下煤层气热值只有5500大卡左右。用5500大卡左右的热值充当8700大卡左右热值的天然气,成本大大下降,但用户交纳的费用还是买8700大卡左右热值天然气的费用,算起来每个用户每月就要多交纳10元左右。”洛阳珠江小区住户李原(化名)认为,倘若有些小区的天然气煤层气的比例偏高或者干脆全部用煤层气代替天然气,这样用户每月就要多交纳20元到30元的费用。

  算下来,洛阳的居民用户每年要多交纳250元左右的燃气费用,而这部分多交纳的费用显然就成了新奥华油的收入。那么事实是这样吗?

  新奥华油副总经理周西敏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坦陈,新奥供应的燃气确实季节性地混合了煤层气,只要在城市民用燃气规定的热值不低于8200大卡范围内,混合煤层气是不违反政策的,“当然,煤层气的成本比天然气稍微低一些,但决不是像李原说得低那么多”。

  据记者了解,2009年度新奥华油管输天然气的成本从4月到10月是每立方米2.93元,11月是3.14元,12月是3.47元,平均每立方米3.18元。“对洛阳的用户只收2.6元,倘若不混合点煤层气,新奥华油就支撑不下去了。”周西敏表示。

  8160万换20亿

  事实上,新奥华油当初成立时,其控股方新奥燃气原本以为自己是占了个大便宜的。

  据《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在2005年洛阳燃气总公司和新奥燃气成立合资公司之前,洛阳的燃气管道布局基本上已经完成,大的商业用户也非常稳定,洛阳燃气总公司即将进入成本回收阶段。

  2005年10月28日,在洛阳市燃气总公司的基础上,由洛阳市燃气总公司与新奥燃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华油集团共同出资组建的一家合资股份制企业——新奥华油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1.6亿元人民币,其中新奥燃气占51%的股份,由洛阳市公用事业局100%控股的洛阳市燃气总公司占30%,中国华油集团公司占19%。2006年4月29日,合资公司正式挂牌运营。

  “按照股权比例分摊出资额,新奥差不多掏了8160万元。”周西敏说。合资公司开始运营后,新奥燃气基本上就再没有投资了,事实上它接盘的是一个运营相对稳定的燃气公司。

  调研显示,洛阳的天然气市场将有20多亿元的市场规模。洛阳是一个新兴的工业城市,每年有2000多亿元的产值,在全国600多个城市中综合产值排名前50位。

  也许是觊觎这个诱人的市场,新奥燃气早在2003年,就开始接触洛阳公用事业局,当时周西敏还是公共事业局的一个科长。

  “事业局领导是不同意成立合资公司的,但新奥的代表既然来了不能不接待吧,于是我就作为公用事业局的代表接待了新奥代表并表达了领导不同意的想法。”周西敏回忆起7年前初次接触新奥时还唏嘘不已。

  洛阳公用事业局本以为已经打发了企图合资的新奥方代表,没有想到的是,合资方新奥燃气另辟蹊径,转而去做洛阳市政府的工作。

  整个2004年,新奥都在和洛阳市政府接触,彼时,当时的洛阳燃气总公司还正在抓紧时间铺设燃气基础建设。到了2005年,政府突然告知洛阳公用事业局要把燃气总公司和新奥合资。“说实话合资真的是政府行为,若不是洛阳公用事业局拖延,恐怕早在2003年就进行了。”周西敏表示。

  洛阳市政府之所以选择让新奥燃气进入公用事业领域,也是事出有因——当初西气东输工程照顾到郑州,却冷落了洛阳。

  垄断之后

  2002年7月,西部大开发的标志性项目——西气东输一线工程,正式全线开工建设。

  但遗憾的是,主干线并没有经过洛阳。

  洛阳是中部重要的工业城市,中铝洛阳铜业公司、洛玻集团等行业龙头企业都聚于此,目前这些企业的能源供应主要依靠煤气。然而随着环保要求日益严格和企业产能扩张,煤气已越来越不能满足企业需求,改用天然气是避免不了的。

  到了2005年,正是洛阳大量缺气的时候。在以机械加工、建材、玻璃、耐火耐热材料为主要产业的这个城市,很多企业因缺气处于停产或限产状态,新奥燃气的进入,几乎帮洛阳市政府解了燃眉之急。

  当时,洛阳供气上游企业——河南义马煤业集团,煤气化一线工程初建,供应量有限,每天只能提供给洛阳40多万立方米的煤制气,而洛阳实际需求量是60多万立方米,虽经多次协调,但只解决了50万立方米的气,洛阳面临的是每天10万立方米的缺口。

  “这个缺口确实是合资公司不计成本依靠远途罐装天然气解决的。”周西敏表示,洛阳的天然气是通过车辆从新疆广汇等企业运输过来的。而郑州居民使用的天然气是通过西气东输管道运送,所以洛阳的气价要加上运输成本。

  不仅如此,新奥华油每年在洛阳有3万多新用户增长,每年要建设20多公里的中央管道,一公里要投80多万元,在管道投资这一块每年要投资2000万元。

  这部分成本一直都摊入到了洛阳燃气用户的初装费中。而2009年面对周边城市已取消初装费的压力,洛阳市将这种收费更换了名目,叫基础建设配套费,按房子的面积每平方米收20元燃气管网配套费外加工程建设费1300元,事实上对新用户来讲交纳的管网费用上升了。新奥燃气甚至还在燃气灶具的搭售上向经销商强行索要“返款”,从而将这部分费用转嫁到燃气用户身上。

  种种现象显现,作为合资前洛阳燃气总公司的股权持有方和主管单位,洛阳公用事业局办公室主任金加法特别不理解,洛阳市政府当年为何会同意让新奥燃气这样一家民营企业来控股公用事业。“没办法,现在是新奥控股,公用事业局没有权力干涉企业的正常运营。在公用事业局占有的30%的股权里,其中有6%是职工控股,事实上,公用事业局目前仅有24%的新奥华油的股权。”

  专注于公共事务改革的大岳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金永祥认为,洛阳公用事业局拿所占股权比例较低的说辞逃避政府监管的责任显然不是事实,因为在现行的体制下,不管公用事业局所占股份如何,只要他愿意行使监督权力就不可能出现监督不了的状况。

  更何况,2007年新奥华油和洛阳市政府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也明确了作为授权方,洛阳公用事业局除了行使一部分股东权利外,还可以作为行业协会的角色对燃气公司的工作予以指导监督,主要也就是从安全、服务方面给一些指导。

  眼下,面对大量的民众投诉,洛阳公用事业局办公室专门有一个团队从投诉信件或电话反映的信息中抽出20%到30%让新奥华油予以解释答复。“现在内部确实有人窃窃私语,认为当初合资不应该,毕竟作为公共资源服务,资本的逐利本质不一定适合这个行业。”

  但金永祥认为对于中国公共事业而言,市场化改革是唯一的出路,因为目前地方的财政收入的结构并不是可持续上升的,而运营公共事业却需要持续的资金投入。目前地方财政收入50%都是靠土地出让金支撑,而一旦土地出让收入减少,地方的财政收入就没有了持续上升的空间。

  再说,从提高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上考虑,市场化改革方向也是不容质疑的,因为有大量的数据显示,政府掌管公共事业的时候,至少造成了30%的使用浪费。中国城市燃气协会秘书长迟国敬也认为2002年以来进行的公共事业市场化改革的方向是没有错的。

  金永祥认为在城市公共事业改革的进程中,政府应该继续积极的推行市场化的改革方向,但在引资的过程中要注意专业技巧,首先尽量控股,其次,尽量引入第三方机构,在合作协议阶段就明确好双方的责权利。

  金永祥认为国外比较流行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的做法值得中国借鉴。政府对承接外包业务的组织和企业实行目标绩效管理。明确区分项目的服务目标和商业目标,确保服务目标在合理的预算成本中达到预期的效果。如果企业可以高效运转,那么政府决不过多干预。然而一旦出现问题,政府则可以通过动用自己所拥有的行政权力进行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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