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鞍山市环保局将进一步严查化工企业,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没有环境风险评估的化工企业一律停产整顿,限期补办环保手续。
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有化工企业150余家。从目前严查的结果看,一些化工企业存在着严重的环境安全隐患。部分企业管理混乱,生产设备检修、维护不到位;原料储存点和产品存放处不符合环境安全标准,企业没有制定环境应急预案或环境应急预案不完备;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风险评估,以及危险废物管理的标识、申报登记、转移联单和经营许可证等“四项制度”得不到落实等现象依然存在。
为保障市民的安全和环境的清洁不受污染,市环保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化工企业的检查,尽快形成对化工企业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对化工企业的环境动态管理。市环保部门将深入调查市内每家化工企业自然情况,包括地理坐标、生产原料、产品类别、厂区及周围自然环境(厂区排水系统、厂区周围住宅、学校、河流等),根据调查结果绘制全市化工企业分布图,并纳入鞍山市环境监控指挥系统。要求各化工企业对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要懂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等知识,方可上岗操作。
重点检查化工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四项制度”落实情况,对没有执行“四项制度”的企业要敦促其执行并跟踪检查;对拒不执行者要依法严厉处罚。同时,对2003年9月1日后建厂生产,但没有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风险评估的化工企业一律停产整顿,限期补办环保手续,违者依法严厉处罚。市环保局、市监察局还将不定期对全市化工企业进行抽查,对仍没有进行申报登记和存在谎报、瞒报行为的化工企业,一经查出将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将尽快建立完善化工企业档案,做到“一企一档”,并逐步实现对化工行业的规范化环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