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改新疆先行:油气从价计征5%

   2010-05-21 每日经济新闻网每日经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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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支持新疆发展的措施,涉及加大民生投入和基础建设投入、税收减免和改革、设立开发特区等多个方面,其中,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将按照5%的统一税率从价计征,有色金属继续从量计征;有关煤炭资源税费改革的意见并未得到批复。

    本周,备受瞩目的中央新疆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为期3天的会议为新疆今后若干年的发展定调。据悉,资源税费改革确定将率先在新疆进行,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

    5月20日从知情人士处独家获悉,中央支持新疆发展的措施,涉及加大民生投入和基础建设投入、税收减免和改革、设立开发特区等多个方面。其中,石油资源税将按照5%的统一税率从价计征;天然气也将按5%的比例,与石油同样采取从价计征的模式。包括镍、铝、铀、铜在内的有色金属将继续采取从量计征的模式征收。

    国内著名能源专家林伯强昨日告诉记者,资源税改很可能还会选择内地一两个城市进行试点。

    另据了解,此次有关煤炭资源税费改革的意见并未得到批复。

    从量计征已落后于市场

    长期研究新疆经济的东西部经济研究院院长唐立久介绍,新疆是中国重要的石化基地和能源生产基地。

    公开资料也显示,2008年新疆地区的原油产量为2700万吨,天然气产量为230亿方,目前是中国最大的油气产区。

    此前,新疆财政一直按计量标准来征收石油资源税费。记者查询发现,多年来,石油税征收标准由每吨12元至24元缓慢提升,但远落后于国际油价上涨的步伐。随着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日渐与国际接轨,差距更加明显。

    唐立久也认为,以往按产量计征税费的方式,早已不适应日渐与国际接轨的我国能源市场。各类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十几年来翻了数十番,作为能源丰富地区,新疆地方财政仍然主要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解决。

    为此,唐立久还曾设计了一套包括给予新疆石油、天然气调配权等在内的新疆油气资源开发税收补偿机制,并建议在新疆的央企由分公司调整为子公司,从而实现在新疆本地缴纳税收等。

    专家:5%的标准并不高

    “5%并不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研究发展中心主任赵德儒表示,西方发达国家通常会征收16%-17%的石油资源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党史委原主任、政协委员汤一溉也认为,5%的标准并不高。他还表示,央企实行的是总部经济,中石油、中石化总部设在北京,新疆并未得到远高于资源税的巨额国税、地税。而众所周知,企业税才是“大头”。

    上述知情人士还透露,此次石油资源税改,仍将保持“谁开采、谁销售、谁承担”的原则。

    据悉,目前在新疆地区开采石油的,主要是中石油和中石化两大公司。中石油财务资产部人士此前表示,资源税改革将带来企业成本的大幅增加,中石油的资源税成本将大约增加6倍。如果今后按5%的费率在全国开征石油资源税,中石油一年将可能上缴超过300亿元的税费。

    就在昨日上午举行的中国石油(601857,SH;00857,HK)股东大会上,中石油总经理蒋洁敏就表示,希望资源税改革与现在征收的石油特别收益金结合起来,借此机会提高特别收益金起征点。

    动荡的国际油价会否为征收带来困难?上述新疆经济专家一致认为不会。

    另据了解,按一定标准在一个时期内计算国家油价、取均价计算石油税的方法,不日就将公布。

    地方财政将增收上百亿

    尽管在2008年新疆原油和天然气产量双双达到顶峰后稍有回落,但2009年,新疆地区仍然维持着巨大的产出。

    针对此次资源税改,赵德儒昨日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认为,地方财政将因为石油资源税改一项增收100亿元。如果加上天然气,更是一笔巨额收入。

    汤一溉说,按照国际油价每桶80美元、每吨560美元计算,5%的资源税等于30美元,约合人民币200元。

    至于煤炭落选此次资源税改的原因,记者获悉,交通运输不畅是一大制约因素。上述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仅疆内疆外的煤炭价差就可达3倍,新疆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仍需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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