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稀土收储规定有望一个月内出台

   2010-06-01 新浪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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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30日下午消息,从相关人士处获悉,发改委国家储局已经基本完成了稀土战略收储相关方案的制定,将以包头为中心对稀土资源进行国家层面的收储。据悉该方案有希望在一个月内推出。

    近日,国土部曾在北京召开矿产地战略储备专家研讨会,与会者包括工业与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国家物资储备局、国家石油储备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20多位专家。会议透露已酝酿4年的首批矿产地储备试点将围绕煤炭和稀土资源展开。

    但据透露,即将出台的国家层面稀土战略收储文件由发改委国储局牵头,与矿产地储备试点并非一回事。而收储对象主要为稀土矿产资源储备。 

    目前中国矿产资源战略储备有三种形式,其中战略石油储备已开始储油运营。以物资产品储备方式实施的矿产品储备亦相对成熟。而矿产地储备经管酝酿已久,但尚未开展实质性工作。  

   
“国家将拿出几十个亿对稀土资源进行收储,虽然有可能以包头为平台,但会在全国范围收储,相应的每年稀土出口配额预计以后仍会逐渐减少。”上述人士表示。
  

   
今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已批复了《内蒙古自治区稀土资源战略储备方案》。方案显示,内蒙古稀土收储包括矿石储备、精矿收储和镧、铈、镨、钕稀土氧化物收储三个层面,分别由包钢集团、包钢稀土(40.92,-2.68,-6.15%)以及包钢稀土2008年建立的企业收储平台——国贸公司实施。

    对于以上收储行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政府分别给予年贴息1000万元的财政支持,其余由包钢集团提供贴息。但相对包钢集团每年随铁开采的稀土的产量,资金不足给企业的负担仍然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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