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山西省环保厅宣布,今年山西省焦化行业将继续淘汰落后产能767万吨,涉及33个企业。由此每年可减少烟尘排放量7670吨、二氧化硫排放量19471吨。
今年焦化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包括6个方面: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的焦化项目(3.2米及以上捣固焦项目除外);凡按规定应予以淘汰至今未淘汰的项目;已批准进行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对象按要求立即关停拆除;对列入淘汰名单的项目,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对焦化行业实施专项清理整顿决定中的“五停”措施执行;未能按期关闭的焦化项目,不再享受淘汰落后国家奖励资金和省补偿资金;符合产能交易条件的焦化项目,其产能也不得再进行市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