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设多个配套改革试点和合实验区

   2010-06-08 中国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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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彭森7日表示,我国多层次改革试点格局基本形成,包括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国家重大专项改革试点、发展改革委改革工作联系点、各地自主开展的省级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四个层面。

 

    彭森在成都举行的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说,新时期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已开展五年,目前已初步形成东中西互动、多层次推进的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格局。

    国家先后批准了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成都市、重庆市、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深圳经济特区、沈阳经济区八个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涵盖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兼顾了区域差异和生产力发展阶段性差别。试点主题包括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统筹城乡发展、“两型”社会建设、新型工业化等,基本涵盖了我国改革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

    “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既是新时期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主战场,也是率先推进国家发展战略的先行区和示范区。”彭森表示。

    国家重大专项改革试点主要是集中精力探索和突破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重点专项改革。目前相关工作已经开始启动,国家将根据改革发展的实际需要,通盘考虑,统一布局,从严把关,务求实效。

    对于发展改革委改革工作联系点,待条件成熟时,发展改革委将逐步把一些暂时不适宜大范围推开的经验做法放在这些地区观察试验,为以后全面推开作准备。目前,发展改革委批复同意云南省旅游综合改革试点、浙江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在各地自主开展的省级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方面,全国已有21个省区市开展自主试点,共设立了70多个省级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主要针对制约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因地制宜地进行改革探索。

    “这四个层面的改革试点,定位不同,各有侧重,有利于把推进实施国家战略任务与尊重地方首创精神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两个积极性,形成改革合力。”彭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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