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成出口企业受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

   2010-06-18 新华网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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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检总局17日通报称,根据对全国2000多家出口企业的调查,去年有三分之一的出口企业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不同程度的影响,全年出口贸易直接损失超过570亿美元。

   
今年2月,质检总局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2009年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中国出口企业影响的问卷调查,调查从全国31个省区市随机抽取了2616家出口企业,分为七大行业,从企业所属行业、地区、性质、规模、出口国别、贸易损失、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表现形式等角度分析了企业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情况。

    此外,这项调查还了解了出口企业获取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的途径、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时采取的做法、希望获取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形式和途径,以及在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方面对政府主管机构和中介组织的希望。

    此次调查共收到有效问卷2566份,根据调查结果推算,2009年有34.3%的出口企业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不同程度的影响;全年出口贸易直接损失574.32亿美元,比2008年增加68.9亿美元,占同期出口额的4.78%。  

    对中国企业出口影响较大的国家和地区排在前五位的是美国、欧盟、俄罗斯、日本和澳大利亚,分别占直接损失总额的34.10%、31.18%、16.95%、5.01%和2.85%。
  

    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较大的行业排在前五位的是机电仪器、玩具家具、木材纸张非金属、农食产品和化矿金属,分别占直接损失总额的38.81%、22.23%、13.38%、10.51%、6.02%。


    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较大的省份排在前五位的是山东省、广东省、河南省、江苏省和安徽省,分别占直接损失总额的28.57%、18.40%、17.84%、13.19%和4.15%。  

    抽样显示,主要贸易伙伴影响我国工业品出口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类型集中在认证要求、技术标准要求、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标签和标志要求、包装及材料的要求等五个方面;影响农产品出口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类型集中在食品中农兽药残留要求、食品添加剂要求、重金属等有害物质限量要求、细菌等卫生指标要求,以及加工厂、仓库注册要求等五个方面。


    抽样还显示,技术性贸易措施继续被认为是继汇率之后企业在出口中遇到的主要障碍,继续受到企业的高度关注,出口企业在应对这个问题上普遍表现得更为积极和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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