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一手压煤价一手推指数 煤炭定价机制或转向

   2010-06-29 每日经济新闻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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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国家发改委急压合同煤价的上涨之时,《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秦皇岛海运煤炭交易市场了解到,由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授权的首个煤炭价格指数——“环渤海煤炭指数”将于下周发布。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主任钱平凡表示,随着煤炭交易中心的建成,形成煤炭行业新的价格指数将成为业内的价格风向标。

    涨了10%的要“吐”出去

    根据此前《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国内大型煤炭企业酝酿涨价,涨幅超过了10%。对此有所察觉的国家发改委上周紧急发文,要求神华、中煤集团等国有煤企,维持年度合同煤价不变,已涨价的要在6月底前退回相关款项。对于“不听话”的企业,发展改革委将按《价格法》有关规定查处。

    神华、中煤等煤企随后表示,愿意带头做好稳定煤价的工作。

    据中国煤炭运销协会新闻发言人梁墩实介绍,合同煤与市场煤的价差为100元~200元/吨。中银国际电力行业分析师于念表示,如果合同煤上涨的款项能退回,料第二季度电企可以维持在盈亏平衡点以上。  

    中金公司则发布研究报告认为,发改委此次干预煤价反映了国家对下游行业经营业绩恶化和通货膨胀的担忧。煤炭的下游行业,包括电力和钢铁等,未来业绩都不乐观。但煤炭行业受此次政策的影响较小。

    此前,发改委因“被传将上调电价”而在其官网上进行郑重澄清。

    “环渤海指数”下周发布  

    煤炭企业人士认为,重点合同煤为一年一度的长协价格,此次国家发改委要求合同煤价不涨也并非想象中对价格进行干预。  

    近年来,相关部委一直在推动煤炭市场化,但由于“计划电”的牵制,推进过程步履艰难。2009年12月15日,国家发改委发出了《关于完善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鼓励签订长期合同,煤炭价格继续实行市场定价,尽快建立和完善我国电煤市场价格指数。

    2006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便已经形成了一套《关于中国煤炭市场体系建设的方案与政策研究》的报告,提出构建“以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和区域煤炭交易中心为主辅交易平台,以地方煤炭市场为补充”的煤炭市场格局。但在该套方案出台以后却一直没有得以实施。

    秦皇岛海运煤炭交易市场总经理王立锋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即将发布的“环渤海煤炭指数”得到了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的授权,将会采集环渤海地区包括秦皇岛港、京津唐、曹妃甸以及黄桦港等四大港口的60余个企业的信息汇萃而成,包容了4.5亿~4.6亿吨下水煤价格信息。据了解,这几个港口的下水煤量占全国下水煤总量的90%以上。王立锋表示,“将会比澳大利亚BDI煤炭指数更加权威。”

    记者还了解到,大连港口也拟加入煤炭交易中心的行列。下月,名为“东北亚煤炭交易中心”将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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