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6月25日,平顶山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基本完成。平顶山市现存的157座地方煤矿中,符合兼并重组条件煤矿131座,占全省466座的28.1%。目前,除3家自愿退出外,其余128家煤矿全部与主体企业签订了正式协议,其中114座煤矿已进行了移交,占应移交煤矿的89.1%。要求14家未移交的矿井6月底前无条件全部完成移交。移交前已切断电源,交接完成后恢复供电。符合关闭退出煤矿28座,占全省关闭退出矿井55座的51%,要求10天内无条件按照地方煤矿关闭标准关闭到位。目前已对此类煤矿实施切断电源、高压三档落地、拆除主副井提升绞车绳、摘掉天轮等措施。10人监管小组继续驻矿监管,直至省政府明确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市、县两级正在研究出台关闭退出补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