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放宽企业集团登记条件

   2010-07-07 新华社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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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工商局5日表示,福建省将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放宽企业集团登记条件,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条件放宽到2000万元。

    据福建省工商局介绍,母公司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拥有3家以上控股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在2000万元以上的,允许申请设立企业集团。

    福建省工商局副局长黄培惠表示,此前,根据工商总局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政策规定,母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集团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5000万元以上,允许申请依法成立企业集团。此次福建省再次放宽企业集团的设立条件,降低了门槛,有助于企业开展跨行业多样化经营,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此外,福建省工商局还将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个体工商户因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拟转型升级为个人独资企业,其投资人(经营者)、住所与原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住所相同并已办理原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的,允许新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使用已注销的原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原相关前置许可有效证件予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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