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西部减税产业目录正在编制

   2010-07-12 21世纪经济报道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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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地区初步规划到2015年西部地区经济生产总值比2008年翻一番,什么概念呢?就是今后这几年,西部地区的经济增长速度都要保持在10个百分点以上。”7月8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

    刚刚结束的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确定,国家计划今年新开工23项西部大开发重点工程,投资总规模为6822亿元,这一规模超过西部大开发过去10年投资总额的1/3。

    对于这笔钱从何而来,杜鹰解释,“从融资结构上看,中央的投资只是一小部分,过去十年西部地区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是近20万亿元,中央投资不到9000 亿元。今后我们还要制定一些鼓励社会资金向西部投入的政策,特别是信贷资金,并加大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政策扶持力度,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格局。”

    同时,杜鹰表示,为了适应国际和东部产业转移的大趋势,在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中,将进一步实施差别化的土地政策。

    适当扩大西部荒地利用指标

    重庆市副市长童小平在国新办的发布会表示,西部大开发的下一个十年,将要在西部建设几个内陆的开放高地,在这一国家战略的引导下,去年以来,国务院批准了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西永综合保税区,今年5月,国务院又批准了第三个新区——重庆两江新区。其中,两江新区的规划面积大体是1200平方公里。

    随着西部各类工业园区的大规模开发,土地将成为资金之外的另一大瓶颈。

    对此,杜鹰表示,西部在土地政策上将主要享有两点特殊性:一是在安排土地年度计划时向西部倾斜,适当扩大西部地区利用荒山、沙地、戈壁等未利用地的指标。

    二是西部地区的产业经济园区,包括工业开发区等,工业用地基准地价可以适当降低,具体办法由相关部门来决定。

    “这两项政策对于新一轮的西部大开发意义是巨大的,因为西部和东部的最大的不同在于如何使得产业能够落地生根,无疑这两项政策是关键的。”清华大学区域与城市研究中心主任施祖麟告诉记者。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区域经济研究专家徐逢贤给记者举例:“西部地区的土地利用,国家对价格进行了限定,在新疆、甘肃地区工业用地每亩8万元,而东部地区的工业用地地价是每亩地8000万-1亿元,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降低,大大降低了企业发展的成本,降低了企业投资的资金支出,有利于吸引国外、东部的企业到西部来投资。

    不过,杜鹰同时强调,“人多地少毕竟是中国的基本国情,所以西部同其他地区一样,要切实执行严格的土地使用制度和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

    减税产业目录正在编制  

    “面向中国未来经济发展有两大问题:一是我们能不能始终坚持把扩大内需作为国民经济长期发展的战略基础,二是能不能很好地破解资源和环境的硬约束。毫无疑问,这两个方面都凸显了西部地区战略资源丰富和市场潜力巨大的优势。”杜鹰说。

    根据国务院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决定,对西部地区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的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实际上,这一税收优惠政策在西部大开发上一个十年中就已经在执行,此次可以说是优惠政策的延续,而外部环境则已发生改变。

    杜鹰表示,从2008年1月1日开始,我们统一了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税率从33%统一为25%,在全国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基本都取消的情况下,中央继续对西部实施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体现了中央支持西部大开发的决心,西部地区可以在这个政策里受益很多。

    目前,国家发改委正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的要求,编制《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进入目录的产业将按照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徐逢贤看来,可再生能源产业、生态农业、优势农业、特色旅游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生态环境保护产业、配套设施产业,教育、科技事业、国防工业、稀有金属开采业等将有望进入鼓励类产业目录。

    但他强调,由于西部经济发展水平低,在西部大开发的第二阶段会加大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包括生态环境保护产业、新能源产业、新能源设施建设以及基础设施的配套完善。此外,培养高科技人才的教育产业也将得到鼓励。

    关于资源税改革,杜鹰表示,目前试点的税率是5%,只是在新疆试点,今后逐步向全国推广。不同资源产品的税率可能会不一样,这个改革对于战略资源富裕的西部地区来讲,将会明显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至于资源税试点何时向全国推广,杜鹰表示,“目前相关方案还在研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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