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在国家商务部公布的2010年度第二批一般贸易焦炭出口290多万吨配额中,山西省27家焦炭企业获得180多万吨的焦炭出口配额,无论是出口企业数量,还是出口焦炭配额数量,均占到六成以上。再次证明了山西省焦炭生产和出口大省的地位。
据了解,本次的配额安排主要依据各企业2007年~2009年的出口实绩,且为体现向生产企业倾斜的原则,配额安排适当参考生产企业2008年度出口供货量。
今年1月份,国家商务部公布了符合2010年焦炭出口配额申报条件的企业名单,配额总量为610万吨,山西省18家企业获得的配额量为354万吨,占到配额总量的近六成。而国家商务部公布的第二批焦炭出口配额量再次向山西省倾斜,获得此次出口配额的27家山西焦化企业包括了今年首批获得配额的18家一般企业,以及之后获得配额的9家外商投资企业,且所占配额达到了全部配额的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