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查处销售使用假药单位33家,查获假药30个品种,37批次。其中,西药22批次,占59.5%,主要以妇科类和消化系统类用药为主,如仿冒江西杏林白马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妇炎康复胶囊”和仿冒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健胃消食片”。中药饮片15批次,占40.5%,标示的功能主治主要是消肿排脓和止咳化痰,如“皂角刺”和“川贝母”,都是通过抽验发现的。
被查处的假药有如下特点:一是盗用合法生产企业名称或合法批准文号生产假药的行为比较突出。如:标示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肠炎宁胶囊”,经核查,该企业从未生产过这种药品。标示沈阳东新药业公司生产的“润晶复明胶囊”(标示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050509),经核查,不是标示企业所生产,为盗用该企业药品“复明胶囊”合法批准文号的假药。二是仿冒知名企业、知名品牌的药品,企图鱼目混珠。如仿冒贵州安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妇平胶囊”等,这些仿冒药在外观、色泽及做工上与正规企业所生产的极其相似,不经生产厂家专门机构检验、鉴定,很难识别其真伪。三是以类似品种冒充正宗中药饮片或在中药饮片中掺杂掺假。如有的用与“川贝母”形状相似的“东小贝”冒充“川贝母”,或在中药饮片“海金沙”中掺入黄土细粉进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