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近日召开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作调度会,会议指出,2014年底之前要完成17家危化企业搬迁工作,其中12家企业将在2010年内完成搬迁。
河北将继续推进安全距离不达标危化企业搬迁工作,推动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建设。据了解,这17家尚未搬迁的危化企业,周边防护距离内至少有5000多户居民。17家企业中,有液氯生产企业6家、液氨生产企业10家、油漆生产企业1家。这些企业生产过程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威胁着周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此,河北省政府要求,所有安全距离不达标的危化企业,不搬迁工厂就要搬迁居民,必须采取坚决措施,毫不动摇地实施搬迁。对尚未完成搬迁的17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后,一律不予延期;未按期搬迁且安全生产许可证没有延期的企业,由当地政府实施停产搬迁或依法予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