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网消息:国家发改委9月11日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型炼油企业调查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和中国海油直属原油加工能力500万吨以下(含500万吨)炼油企业,以及托管的地方炼油企业;中化集团、中化国际、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所属炼油企业以及所有地方炼油企业在接到通知后,根据实际情况将辖区或系统内中小型炼油企业情况,按要求于9月20日前报到国家发改委工业司。
调查将涉及炼油厂、沥青厂、润滑油厂及其他具有炼油装置的化工厂。
发改委称,此举是为贯彻落实《炼油工业中长期发展专项规划》精神,及时掌握炼油企业现状及发展动向,进一步做好炼油工业结构调整和油品质量升级工作。
据悉,调查不仅仅涉及每家工厂的加工能力,同时还包括企业结构及其面临的小型、低效率、高耗能、污染环境严重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