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资源税改革实施首月 三大油田多贡献1.6亿元

   2010-07-23 亚心网亚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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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价计征资源税在新疆已开征逾一月时间,在首个征收期内,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中石化西北油田分公司、中石化河南油田分公司新疆勘探开发中心共缴纳资源税1.98亿元,较今年前5个月实行从量计征资源税月平均数增收1.62亿元,增长444.7%。

  22日,记者从自治区地税局获悉,从6月1日开始,国家率先在新疆实行油气资源税从价计征政策,在资源税从价计征的第一个月内,自治区地税局直属征收局塔里木油田地税局已严格按照三大油田(井口)当期产量比例足额征收税款。

  按中央要求,新疆改革资源税征收办法,新增收入将全部用于改善民生。

  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县长阿依努尔·买合赛提介绍说,拜城是个农业县,2005年西气东输主气源地——克拉2气田投产后,县里60%以上的财政收入来源于天然气资源税。虽然近几年能源价格不断上涨,但由于资源税采取的是以量计征,县里的财政收入并没有增加,一些民生工程也由于缺少资金而无法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后,将给拜城的县财政带来一笔不小的财富,预计每年能收到1个亿左右,是原有基础的四倍。

  经自治区地税局初步测算,资源税改革后每年将为新疆增加财政收入约32亿元。

  今年6月初,财政部印发了《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宣布对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5%。此举在增加新疆财政收入的同时,也增加了资源消耗大户的税负负担。

  息旺能源分析师认为,以原油为例,资源税改革使新疆资源企业的税负增加了16-17倍。它将大幅提高新疆原油的成本,短期内或削弱新疆原油的性价比。但是,这将迫使能源企业加大新能源的开发力度。另外,地方政府也将因资源税改革增加收入,而这些都将有助于西部进行经济和能源结构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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