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中碳再低碳 实现低碳经济的阶段渐进性

   2010-07-29 人民日报人民日报

39

    近年来,发展低碳经济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但对于如何发展低碳经济特别是对低碳经济概念与内涵、度量与标准等基本问题的认识和理解还存在不同看法。推进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并非轻而易举之事,必须科学认真地对待。其中,低碳经济实现的阶段渐进性值得研究。

  实行低碳经济是人类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

  目前,对于发展低碳经济的必要性有多种解读,其中为了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是重要依据之一。按已探明可开采的储藏量估计,煤、石油等化石能源将在百年内耗尽,只有实行低碳经济,开发非化石能源,经济发展才能持续。按照这种说法,若是化石能源取之不竭,就没有发展低碳经济的必要了。其实,倡导发展低碳经济完全是为了人类自身健康生存与发展的需要。因为工业化以来化石能源的使用,给人类生命安全带来了极大威胁和高昂代价。

  人类既是社会群体,也是自然群体,须臾离不开阳光、空气、水分、土地等生命新陈代谢所不可缺少的自然资源。所以,人类必须同时处理好自身之间的社会关系以及与万物之间的自然关系。可是,自16世纪欧洲文艺复兴后期向资本主义演进开始,在几百年的工业化过程中,这两种关系不仅没有处理好,反而逐步恶化。且不说人与人、国与国为争夺市场资源等经济利益的激烈冲突频仍,至今没有平复,就是与自然界的关系也因为掠夺性地开采和滥用各种自然资源而遭到严重破坏,使人类不断遭受大自然的报复。这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环境污染,直接损害人类身体健康。化石能源的大规模开采和不当使用,造成粉尘飞扬、烟雾弥漫、毒气熏天、污水横流,引发各种疾病。19世纪40年代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一书中就说,当时英国的城市“被煤烟熏得黑黑的”,“河水也是漆黑的,停滞的,而且发出臭味”。法国的芒图在记述英国大工业初期概况的《十八世纪产业革命》一书中也说,英国大工业城市有着许多工厂发出的嗡嗡声音,并被烟雾熏得漆黑。直到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西方国家还多次出现经久不散的大毒雾,有时导致数千人死亡。二是气候变坏,间接损害人类身体健康。化石能源在使用中大量排放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使全球气温升高,不时出现酷热严寒、大旱大涝等自然灾害,造成严重后果。如,加速极地冰原融化、海平面上升,淹没岛屿和低洼陆地,南太平洋有些小岛就已岌岌可危;加速病虫害繁殖蔓延和一些野生动植物灭绝,据报道,2007年欧美多国大批蜜蜂死亡或失踪;气候变化造成稻谷、小麦等农作物减产;等等。

  无限制地破坏生态环境,对于人类来说无异于自掘坟墓。在自然界的万物中,就是小小的蜜蜂也与人类的命运攸关。爱因斯坦就曾说,如果蜜蜂在地球上消失,人类也将会在4年左右全部消亡。因此,人类要有居安思危的意识和远见。

  按条件依次向中碳、低碳目标迈进

  二氧化碳本是有益气体,森林等植物进行光合作用有赖于它,人类生活中需要的碳水化合物也离不开它,只是超过需要量才有害。工业化时代也是煤铁时代。煤是工业的食粮,铁是工业的骨骼,它们对工业化起过巨大作用。特别是煤,没有煤就没有巨量的能源和铁,也就没有机器大工业。后来,石油对现代化的作用又超过了煤。可到了现代,石油和煤大量使用排放的二氧化碳已到了让人类忍无可忍的地步。于是,发展低碳经济就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节能减排人人有责,这是没有异议的。但也要从客观实际出发,愿望与现实是有距离的,只能依各国情况分类分步向前走。

  发达国家应义不容辞地实行低碳经济。欧美多数已实现工业化的国家都经历了一二百年的工业发展历史,再加上后工业化时期,时间就更长。也就是说,这些国家是世界历史上排放温室气体最早、累计排放量最大的国家。它们现在经济科技发达,社会福利水平高,理应承担率先实行低碳经济的义务,并在研发新能源和捕储碳气方面为世界多作贡献。

  发展中国家能承诺实行低碳经济的,应当给予欢迎、鼓励和帮助;实际上还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允许其在一定时限内先实行中碳经济。比如,可以先将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少30%—40%。当然,中碳经济与低碳经济的标准还有待能源与环保专家作出科学界定。现在,人口占世界总人口80%以上的国家特别是中国、印度这样的人口大国,还处在工业化过程中,即使有实行低碳经济的热切愿望,但要与发达国家同标同步进行,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心有余而力不足。不能因噎废食,为了低碳而减缓甚至放弃工业化。马克思说得对,一个社会即使探索到了本身运动的自然规律,它“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但是它能缩短和减轻分娩的痛苦”。1997年的《京都议定书》中没有给发展中国家分配减排任务,应该说是尊重现实、通情达理的。发展中国家若能先实现中碳经济,无疑也是一个大进步。发展中国家要达到中碳经济水平,估计与发达国家实现低碳经济的时间大体相当。

  我国2006年开始实施的“十一五”规划纲要就明确提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并采取了扎实有效的行动。2009年11月又公布新的减排目标: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40%—45%。我国减排的决心和力度在发展中国家起到了引领作用。

  我国应走工业化和碳减排兼得的道路

  1997年的《京都议定书》中认定,我国当时的年排放二氧化碳为28.33亿吨,人均2.3吨。总量分别只及美国54.1亿吨的53%,欧盟31.71亿吨的89%;人均分别只及美国20.93吨的11%,欧盟8.5吨的27%。10多年后,我国因工业化加速推进,排放量增加是必然的,但人均排放量依然很低。面对全球气候变化,一些发达国家可以慷慨陈词,但既不愿为历史上的高排放负责,又不愿因为实行低碳经济而限制自己的发展;既不愿慷慨解囊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帮助,又想把更大的责任往发展中国家头上推。鉴于此,中国既要加快现代化建设,又要对世界负责,就应坚持走自己的路。一方面,继续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工业化步伐,决不能半途而废;另一方面,认真履行减排目标的承诺,开展全民参与的生产和生活两大消费领域的节能减排活动,尽量“缩短和减轻分娩的痛苦”,稳步向低碳经济目标迈进,卓有成效地恢复和培育绿色生态。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