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地税局发布新闻稿披露,7月份,新疆石油、天然气资源税收入达3.68亿元,同比增长505.90%。
统计还显示,7月份,该局共计征收全疆石油天然气税收5.16亿元,同比增长240.21%。
新疆地税局称,这主要得益于石油、天然气资源税从价计征新政策的实行,全国经济企稳回升、油价上涨等也是税收收入大幅增加的利好因素。
今年6月,新疆地税局曾对当月开始实行的油气资源税改革做了调研评估,经初步测算,实行“从价计征”后新疆油气资源税每年将增收32亿元;今年下半年将有望增收16.15亿元。
国税总局负责人6月初指出,尽管新疆油气资源税自当月起实行从价计征,但在疆油气开采企业均可享受一定的减免税政策,实际征税率将不足5%。
该负责人指出,中石化、中石油在新疆的油气开采企业中,资源税的实际征税率在3.27%-4.96%,而对应的减征率则从0.04%-1.73%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