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上旬,从陕西省发改委获悉,“十一五”前四年,该省焦炭和电石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已提前并超额完成。但陕西省并未就此放松,仍自我加压,今年计划再淘汰落后产能834万吨。淘汰落后产能已成为陕西省调整产品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
“‘十一五’期间陕西对钢铁、水泥、煤化工、电解铝等行业落后产能进行了坚决淘汰,关闭了一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其中焦炭和电石计划淘汰落后产能2534万吨和8万吨,到2009年底,实际完成2628万吨和26.3万吨,分别为计划的103.7%和328.75%。尽管如此,今年焦炭、电石仍分别有160万吨和3.2万吨的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可喜的是今年的淘汰任务现已提前完成,15家焦炭企业和1家电石企业生产装置已全部关停拆除。”陕西省发改委产业协调处有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陕西之所以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成效突出,主要有四方面的因素,一是领导重视、责任到位,将淘汰落后产能作为调整产品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实现节能减排的重大举措,出台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要点》等,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层层签订责任书,将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纳入各级目标责任考核;二是奖励资金落实到位,从2006年起省财政先后拿出2亿元,对渭河流域淘汰的小造纸、小化工等污染企业关闭给予奖励,目前2009年以前的奖励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调动了企业淘汰落后产能的积极性;三是上大关小有保有压,在严把新项目审批关的同时,规划建设了一批新的产业项目,促进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实现持续较快发展;四是部门联动加强监督,采取综合措施集中力量打好淘汰落后产能攻坚战。
作为资源大省,陕西能源化工撑起了工业经济半壁江山,经济结构以高载能产业为主。尤其是位于鄂尔多斯盆地的榆林地区以富集煤炭、石油、天然气、盐类矿产资源为一体而著称,伴随着能源资源开发,小火电、小电石、小炼焦、小铁合金等“五小企业”不断涌现,造成了严重环境污染。特别是与山西、内蒙古接壤的府谷县,几乎是“村村点火,处处冒烟”,被称为“黑三角”。为此,榆林市政府以铁的手腕痛下决心关停“五小企业”。从2006年起累计投入治理资金3.5亿元,取缔关闭了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小企业。短短几年间,榆林彻底摘掉了“黑三角”的帽子,成为一个资本聚集、财富涌动的“金三角”。如今,榆林能源化工基地多元化发展格局悄然形成,今年将建设光伏发电、风电、生物质能等40个新能源项目,实现能源化工和非能源化工协调发展,由一次能源为主向深度转化为主转变,由资源依赖型向产业多元化转变。
“近3年来我们对高耗能行业和落后产能项目严格控制,没有审批单纯扩大产能的电石和焦化项目,使这两个行业的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目前电石、焦炭和兰炭(半焦)年产能分别为200万吨、620万吨和3400万吨,装备、规模和技术水平全部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其中,电石生产装置均为1.25万千伏安以上电石炉,焦炭炭化室高度达到或超过4.3米,配套聚氯乙烯、金属镁、铁合金等下游深加工产品的兰炭年产能达到1213万吨。”陕西省发改委产业协调处有关负责人说。
兰炭是榆林的特色产业,近年来,榆林市关闭了近300家单套装置年产60万吨以下的小兰炭企业,淘汰落后产能2000多万吨。同时,按照煤向电转化、煤电向载能工业品转化和煤油气盐向化工产品转化的“三个转化”战略,优化产业结构,实现“腾笼换鸟”。记者了解到,榆林市通过“关小上大”腾出环境容量,已确定了在8个兰炭工业集中区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建兰炭项目全部为单套年产规模60万吨以上,并不断延长产业链,推进兰炭生产技术进步。
据榆林市副市长兰新哲介绍,以兰炭产业为核心,榆林正着力打造煤—兰炭—电石—聚氯乙烯、煤—煤焦油—成品油、煤—煤气—电—金属镁3条产业链。按照发展规划,远期设想通过煤干馏转化煤炭1亿吨,年产兰炭6000万吨并深加工下游产品,生产煤焦油600万吨、煤气600亿立方米,实现年产值4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