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12日代发307亿元地方债

   2010-11-11 财经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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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财政部8日公告称,将于11月12日代理招标发行山东、河北、黑龙江等八省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总金额为307亿元,期限为三年期和五年期。  

    公告显示,本次发行的三年期地方债券181亿元,五年期品种126亿元。据悉,今年9月6日招标发行的10地方债07(109107.IB)为三年期,中标利率2.36%,10地方债08(109108.IB)为五年期,中标利率2.67%。

    8月下旬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下发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通知细则中规定了公益项目和不能产生经营性收益的基础设施不得以资本金注入融资平台公司,对此,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平表示,这部分项目的资金需求应该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满足,其特点是用于公益性项目、筹集资金无特定指向、用财政收入偿还。

    数据显示,2010年财政部地方债发行计划总额为2,000亿元,与去年实际发行额持平。2010年首期地方政府债发行日在6月18日,之后不到三个月里连续发行八期累计发行了1693亿元地方政府债,完成全年计划的85%。截止本期,2010年全年20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计划目标全部完成。 第一创业证券研究所所长王皓宇表示,从长远角度来看,随着政府对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进一步清理,地方政府债扩容是一个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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