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发电煤“限价令”

   2010-12-16 中国化肥网中国化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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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于调整期的煤炭市场迎来国家发改委当头一棒: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出《关于做好2011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2011年度重点电煤合同价格维持上年水平不变,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涨价。“这一限价政策是否能够遏制煤价涨势还很难说”,13日,四川省煤炭行业一位资深人士告诉成都商报记者,以往的“限价令”效果并不好,倘若今年电煤供需紧张,煤价依然会上涨。

    与此同时,国家发改委表示,将清理各地区、各部门现行煤炭生产、销售过程中征收的各类收费和基金,取消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越权设立的收费和基金,整合相近、重复设置的收费和基金,减轻煤炭企业负担。

    按照有关规定,四川区域内开采的原煤(含洗混煤)按每吨销售价格的4%比例征收煤炭调节基金。据成都商报记者了解,此前,已有多家煤企呼吁取消煤炭调节基金,四川目前尚未决定该调节基金今后的存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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