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今日公告,拟以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收购控股股东神华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持有的10家从事煤炭、电力及相关业务公司的股权或资产,交易价格为87亿元。
据公告,上述10项股权及资产分别为包头矿业所拥有的主要经营性资产和相关负债;神华集团持有的神宝公司56.61%的股权;国华电力持有的呼电公司80%的股权;神宝公司和国贸公司分别持有的洁净煤公司21%和39.1%的股权;国华能源和集华兴业分别持有的柴家沟矿业80%和15%的股权;神华集团、国华能源和煤制油公司分别持有的财务公司39.29%、12.86%和7.14%;神华集团和国贸公司分别持有的物资公司98.71%和1.29%的股权;神华集团持有的天泓公司100%的股权;神华集团持有的信息公司80%的股权;及神华集团持有的北遥公司100%的股权。
综合来看,上述10项资产合计2009年实现净利润4.1亿元,87亿元的收购价格简单折算其静态投资成本约为20倍。此外,中国神华2009年实现净利润30.27亿元。
中国神华表示,收购的目的首先在于扩大煤炭资源储量,提升公司经营规模,做强做大煤炭主业。据公告,收购完成后,截至2010年6月30日,公司中国标准下的煤炭可采储量将由115.73亿吨增至140.01亿吨,增幅为20.98%;JORC标准下的煤炭可售储量将由73.94亿吨增加至91.48亿吨,增幅为23.72%。
其次,收购可继续充分发挥煤炭、电力一体化优势和中国神华之间的协同效应,优化资源配置。如呼电公司的一期2台60万千瓦超临界燃煤空冷发电机组和洁净煤公司的褐煤提质工业试验项目投产后,将充分发挥神宝公司与呼电公司和洁净煤公司在煤炭、电力业务方面的协同效应。
第三,收购有利于减少和避免中国神华与控股股东神华集团的潜在同业竞争。资料显示,在公司2007年上市时,控股股东神华集团明确采取“成熟一家,注入一家”的方式,逐步完成煤炭和电力业务资产的整体上市,并赋予公司对神华集团下属企业及相关竞争性业务的选择权和优先受让权。据披露,从本年年初截至2010年11月30日,公司与神华集团及本次收购其他转让方间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高达40.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