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落后产能 工信部下达18个行业目标任务

   2011-01-19 中国财经报中国财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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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以铁腕手段淘汰落后产能,以确保完成“十一五”(2005年-2010年)节能减排目标。工业和信息化部27日向各地方政府下达2010年18个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任务,要求各地尽快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地市县和企业,并确保这些落后产能在第三季度前全部关停。

  工信部部长李毅中同时强调,今年内中国将不再审批“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并通过提高土地使用成本、加大差别电价加价幅度、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等手段,使落后产能无利可图、无法生存。

  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大幅提高

  在当日举行的全国工业系统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议上,工信部公布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大幅高于5月初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要求。

  《通知》要求今年淘汰炼铁产能2500万吨、炼钢600万吨、水泥5000万吨、电解铝33万吨、玻璃600万重量箱、造纸53万吨。而此次工信部下达给各地的任务是:炼铁3000万吨,炼钢825万吨,水泥9155万吨,电解铝33.9万吨,玻璃648万重量箱,造纸432万吨。其中,造纸行业淘汰任务提高近8倍。

  下达的其余12个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为:焦炭2127万吨,铁合金144万吨,酒精67.7万吨,铜冶炼11.7万吨,锌冶炼11.3万吨,铅冶炼24.3万吨,电石71.8万吨,味精18.9万吨,柠檬酸1.7万吨,皮革1200万标张,印染31.3亿米,化纤55.8万吨。

  李毅中对任务加重的解释是,“通知中‘十一五’目标是几年前确定的,不能满足于这个目标,要看到众多工业行业的落后生产能力占到总产能相当大的比例。”

  截至2009年底,全国已完成淘汰炼铁落后产能8170万吨、焦炭8250万吨、水泥2.4亿吨、造纸600万吨。其中,炼钢、电石、焦炭、铁合金等行业已提前完成了“十一五”目标。

  “但大量落后产能依然存在。炼铁、炼钢、电解铝、焦炭、水泥、化纤等18个工业行业中,落后产能占到总产能的10%-25%。”李毅中举炼铁和水泥为例,炼铁400立方米以下的高炉约有1亿吨,占了炼铁能力的20%;落后小水泥5亿吨,占了水泥产能的25%。

  “自我加压淘汰落后产能,是因为山西产业结构急需调整,从长远看,早淘汰早转型,可以创造良性循环的发展环境。”山西省经济信息化委员会主任洪发科告诉记者,山西省在工信部下达的任务基础上制定了更高的淘汰任务目标,如下达淘汰焦炭任务为500万吨,山西自定70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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