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家企业是指钢铁、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煤炭、电力、造纸、纺织等9个重点耗能行业中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8万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共998家。《公报》公布了千家企业的能源消费及构成、主要产品能耗水平、能源管理状况、用能技术装备状况等情况。
2006年,千家企业能源消费量为7.97亿吨标准煤,比2005年增长8.6%,能源消费量约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1/3,占工业能源消费量的一半。2006年,千家企业能源消费量中,原煤占36.1%,原油占21.3%,电力占12.97%,焦炭占8.91%,热力占1.91%,天然气占1.48%,其他能源占17.33%。
2006年,千家企业能源消费量前六位的地区依次是:山东、河北、辽宁、山西、江苏、河南,能源消费量占千家企业能源消费总量的50.5%。
千家企业能源消费量前四位的行业是钢铁、电力、化工、石油石化等4个行业,占千家企业能源消费量的82%。
2006年,千家企业节能量约2000万吨标准煤。钢铁、化工、电力、石油石化等4个行业的节能量占总节能量的92%。
公报显示,千家企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指标中,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原油加工等单位产品能耗指标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火电、电解铝、合成氨、电石、烧碱、纯碱等产品单位综合能耗指标好于国内平均水平,但与国际先进水平有一定差距。分析表明,技术装备的先进性是决定能耗水平的关键因素。近年来,由于装备大型化、高效化、自动化水平的提高,我国技术装备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逐步缩小。
公报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2006年千家企业相关报表,并参考了部分2005年数据,公报中的文字资料来源于千家企业能源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