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表示, “十一五”期间,千家企业单位氧化铝综合能耗、乙烯生产综合能耗、烧碱生产综合能耗等指标下降了30%以上,单位原油加工综合能耗、电解铝综合能耗、水泥综合能耗等指标下降了10%以上,供电煤耗下降近10%,部分企业的指标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能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
国家发改委在 “十一五”节能减排回顾时指出,千家企业节能行动是指国家对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8万吨标准煤以上约一千家企业加强节能管理,其能源消费量占工业能源消费量的一半,占全国能源消费量的三分之一。2006年4月,国家发改委同有关部门启动了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目标是“十一五”期间节能1亿吨标准煤左右。初步统计,“十一五”期间,千家企业可节能1.5亿吨标准煤。
“十一五”以来,围绕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国家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对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全面部署,公布了千家企业名单;开展目标责任考核,每年组织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开展企业能源审计和编制节能规划,对不合格的报告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实施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要求重点用能单位每年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在钢铁、化工、水泥三个高耗能行业开展对标试点,编制了《重点耗能行业能效对标指南》;积极推进千家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强化节能管理,95%以上的千家企业建立了专门的能源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