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炭应急储备方案获批

   2011-03-25 京华时报京华时报

32

    昨天,记者从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了解到,国家煤炭应急储备方案已被国务院批准通过,2011年第一批国家煤炭应急储备计划完成500万吨。  

    所谓国家煤炭应急储备方案,是国家委托煤企、电企等在煤炭重要集散地、关键运输枢纽等地储备煤炭,用于应对煤炭供应中断和严重不足等紧急状况,增强在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状态下的煤炭供应保障能力,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专家表示,这一举措对减少煤价波动,从而减少电价上涨压力也会起到一定作用。  

    神华珠海港等成首批储备点  

    据批准通过的方案和2011年国家煤炭应急储备工作会议部署,神华等10家大型煤炭、电力企业和秦皇岛港、黄骅港、舟山港、广州港、武汉港、芜湖港、徐州港、珠海港等8个港口企业,成为国家第一批应急煤炭储备点。

    昨天,记者多方采访了进入国家首批应急煤炭储备点的企业,其中,珠海港集团相关人士介绍,2011年该集团承担30万吨的国家煤炭应急储备,并表示,会借力被列入国家应急煤炭储备点这一契机,将珠海港全力打造成华南大宗散货集散中心、华南能源基地等。芜湖港方面介绍,今年的储备计划是60万吨,这会对确保华东地区电煤供应,促进地方煤炭物流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昨天,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负责人士告诉本报记者,与国家战略储备库内战略储备资源不能动用不同,国家应急储备点内的煤炭资源是可以买进卖出的,只要保证储备点内有国家规定的煤炭数量;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政府会享有对这些煤炭的优先采购权。  

    根据国家煤炭应急储备方案,储备点新建、改扩建所需资金,可从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安排投资补助。此外,方案将对煤炭应急储备贷款给予利息补贴,对场地占用费和保管费给予定额补贴。

    500万吨相当于3天运量  

    “相当于3天的运量,”对于第一批应急煤炭储备数量,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煤炭行业分析师李廷告诉记者,我国每年北煤南运数量在5亿吨左右,500万吨的储备量,相当于3天的运量,足够暂时解决问题。

    中国煤炭运销协会会长王战军告诉记者,随后,我国还会有第二批、第三批等应急煤炭储备点,我国总体的应急煤炭储备未来会达到2000多万吨。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