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印度《经济时报》23日报道,印度财政部已经拒绝印度商业和工业部下属反倾销和联合税收总局向中国产青霉素G钾和6-氨基青霉烷酸两种原料药品征收反倾销税的裁决建议。
报道说,这是印度财政部第二次拒绝反倾销和联合税收总局的反倾销建议措施,主要是由于担忧征收反倾销税将对印度国内制药行业造成不利影响。
印度在2009年7月启动针对中国和墨西哥所产青霉素G钾和中国产6-氨基青霉烷酸的反倾销调查,并于今年1月做出终裁,认定中国和墨西哥所产原料药售价低于正常价值,对印度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并构成倾销。
根据建议,将对每十亿单位中国产青霉素G钾征收2.17美元反倾销税,对每千克中国产6-氨基青霉烷酸征收2.66美元至9.28美元反倾销税。
根据印度法律规定,反倾销和联合税收总局是专门负责反倾销事务的机构,负责反倾销案件的调查和裁决,但征收反倾销税须获得财政部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