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稀土要抓大放小

   2011-05-16 中国化工报中国化工报

37

    上周,一份还没有正式公布的稀土产业整合方案在业内广泛流传。这份题为《内蒙古自治区稀土上游企业整合淘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的文件由国内稀土主产区内蒙古经信委制定。根据这份方案,内蒙古区内除包钢稀土公司以外的稀土采选、冶炼分离企业均列入整合淘汰范围,涉及全区35户企业,其中呼和浩特市5户、包头市23户、巴彦淖尔市7户。整合方式为兼并重组、补偿关闭、淘汰关停3种形式交叉进行。

    据内蒙古经信委有关人士透露,今后在自治区就是实行包钢稀土专营,稀土的下游可以鼓励发展,但上游将以包钢稀土为主进行淘汰整合。根据这份工作方案,内蒙古对稀土产业具体的整合方法是,对具有自治区级以上投资主管部门立项审批文件的4户稀土冶炼分离企业,采取产权整合的方式,由包钢稀土公司进行控股,纳入包钢稀土公司稀土专营范围。对盟市、旗县立项审批的21户稀土冶炼分离企业,由自治区出资,自治区统筹分配到所在盟市,酌情予以补偿,使其关闭并退出稀土行业。对于没有列入这个范围的企业,也没有上报的,今后一旦发现将作为非法企业对待。

    对内蒙古的这次整合行动,稀土行业协会筹备组负责人王彩凤表示赞同。她认为,目前稀土行业内的骨干企业已逐步形成,并不提倡太多企业挤到稀土行业里面。“可能中小企业比较多,但稀土行业的资源也是需要相对集中的。这不是倡导淘汰中小企业,而是这些企业需要顺应行业发展。”

    分析人士指出,如果这次由政府主导的整合完成,使包钢稀土达到实质性的专营并取得良好结果的话,将对未来整个国家的稀土产业整合带来示范效应。这样整合后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定价权会集中起来,相应大幅提高我国稀土在国际市场的话语权。

    而依照工信部此前的计划,到2015年全国100家稀土分离企业将在重组之后削减为20家。而诸多受地方政府保护的中小稀土冶炼分离企业,将被迫停产或者是接受更有实力企业的重组。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