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对华季戊四醇作出反倾销复审终裁

   2011-05-16 商务部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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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5月3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季戊四醇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继续对自中国进口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率为270美元/吨。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905.42.00.00.00。2010年5月,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季戊四醇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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