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应对“电荒”再出狠招

   2011-05-24 中国化工报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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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有序用电工作协调小组日前下发通知:自6月1日起,将对2400多家重点用能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超限额标准1倍以上企业,将在标准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加收0.3元;超限额标准1倍以内,每千瓦时加收0.1元。该惩罚性电价将长期执行,限额标准将不断调整。这是继去年9月浙江省对包括钢铁、化工等八大高能耗产业实行差别电价后,再次对能耗大户提高电价。

    浙江省能源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指出,此举旨在督促企业主动采取先进的节能技术和清洁的生产工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行业节能减排。毕竟对于很多工业企业而言,电力成本是很重要的组成部分,高能耗企业的电力成本约占总成本的30%,超限额1倍以上每千瓦时加价0.3元,意味着增加了30%的电价。

    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胡永强告诉记者,每千瓦时加价0.1元似乎并不高,但是对于化工企业这种每年用电量以亿千瓦时计的企业来说,以超限的电价来生产是根本无法接受的,因此企业宁可主动降低负荷生产,也不会超标用电。因此在他看来,对超标电用实施惩罚性加价,是一种非常有效的限电措施。

    有企业质疑惩罚性加价的实际效果。一位化工界人士指出,去年节能减排考核搞突击的那段时间,浙江一度闹起了“柴油荒”,原因是因为电力部门给企业断电,企业为了不停产,纷纷购买柴油发电。今年会不会出现同样的情况?实际上,今年浙江电荒提前出现,部分地区已经出现了用柴油发电进行生产的现象,如果对此不予杜绝,那么限电的效果将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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