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氮肥产能控制在4800万吨左右

   2011-06-29 中国化工报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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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氮肥行业“十二五”发展思路》指出,氮肥行业将把技术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把保障农业用肥作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根本落脚点;把节能环保作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促进氮肥工业可持续发展。

    在产能调整方面,以满足“十二五”期间国内农业和工业的需求为基本目标。根据对工农业需求的预测,2015年需要氮肥产量为4330万吨,需要产能为4800万吨。2010年氮肥产能为4700万吨;“十二五”期间淘汰700万吨落后的、竞争力差的产能,以800万吨新增优势产能替代,即净增产能控制在100万吨左右,到2015年全国氮肥产能方可控制在4800万吨左右(折100%纯氮,下同),基本达到产需平衡的目标。

    在严格控制氮肥总量方面,一是要加大淘汰落后产能的力度,引导落后的企业转产或关闭,压缩和疏导过剩产能,实现700万吨氮肥落后、竞争力弱的产能平稳退出。其中包括退出290万吨碳铵产能和退出410万吨尿素产能;二是要严格市场准入,加强新建项目的审批管理,提高新建项目的准入门槛,严禁盲目建设,对合成氨实施产能置换方式,控制产能过快增长。

    在积极推进氮肥行业技术进步方面,2015年全国氮肥行业技术和装备水平应有明显提高。全国合成氨综合能耗平均值应达到以下要求:以无烟块煤为原料的合成氨综合能耗降到1350千克标准煤/吨以下;以非无烟煤为原料的合成氨综合能耗降到1650千克标准煤/吨以下;以天然气、焦炉气为原料的合成氨综合能耗降到1150千克标准煤/吨以下。“十二五”期间,氮肥行业废水排放总量应比“十一五”末减少17%,氨氮减少18%,化学需氧量减少13%;废气废固基本达到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要求。

    在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方面,“十二五”期间大型氮肥企业产能比重应占80%以上;全国氮肥企业数量应降至250家以下;建成20个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氮肥企业集团。氮肥行业要坚持市场化运作,以资产、资源、品牌和市场为纽带实施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一是推动优势企业实施跨地区的强强联合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二是推动氮肥企业与能源企业、农资流通企业的联合或兼并重组,整合生产要素,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大型化和集约化的企业集团,提高企业竞争力。

    在优化产品结构方面,2015年,尿素产能比重维持在64.5%;碳酸氢铵产能下降一半,比重下降至6%;硝酸铵产量随硝基复合肥的增长有较大增加,比重提升为7.3%;氯化铵随着联碱的发展,产能略有增加,占氮肥总产能的7.7%;硫酸铵因环保和综合利用,比重增为4.4%。2015年,复合(混)肥及缓控肥的比重增加至45%左右,氮肥的复合率比“十一五”末期提高50%以上。“十二五”期间,氮肥行业要狠抓多层次、多产品开发,有效疏导过剩产能,提高经济效益。一是提高大颗粒尿素、缓控释肥、专用肥和硝基复合肥的比重;二是做好并拓展农化服务,参与测土配方施肥工程,生产复合肥、掺混肥、配方肥,减少生产及流通环节,降低产品成本;三是肥化并举,建立多层次、多产品的化工生产体系,延伸产品链,提高附加值,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竞争力。

    此外,“十二五”期间,全国以非无烟煤为原料的合成氨产能比重由现在的10%提高到25%,以无烟煤为原料的合成氨产能比重由现在的65%下降至55%;以天然气为原料的合成氨产能比重下降至18%。其余2%为以焦炉气为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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