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桂林市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千亿元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决定》,重点发展高纯硅料、多晶硅片和单晶硅片、太阳能电池片及组件封装、设备辅料及应用产品等,力争到2015年全市太阳能光伏产业实现销售总收入1000亿元以上。
桂林将以兴安光伏产业园为核心,以高新区、临桂、灵川、全州、平乐等县区特色光伏园为支撑的桂林太阳能光伏产业带。到2015年,全市累计实施产业项目100项以上,累计完成项目投资300亿元以上,培育年销售收入超过百亿元的企业3家、10亿元以上的企业10家,全市太阳能光伏产业力争实现销售总收入1000亿元以上,太阳能光伏综合应用规模达到100MW。
桂林市明确了各类投资主体投资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各种优惠政策。凡在该市投资的各类太阳能光伏企业在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后,其5年内实现并上缴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50%由受益财政奖励企业用于扩大投资和研发。放宽注册资本限制,鼓励企业以专有技术、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其最高出资额可放宽至占注册资本总额的70%,允许股份制公司注册资本分期到位。还在土地供应、技术创新、人才引进、融资等方面明确了各种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