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商务部获悉,《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经中哥双方友好协商并书面确认,于8月1日正式生效,成为中国达成并实施的第十个自贸协定。其中的有关规定,将使化工产品的进出口受益。
该协定的正式生效意味着,中哥双方在货物贸易领域,将对各自90%以上的产品分阶段实施零关税,共同迈进“零关税时代”。商务部国际经贸关系司副司长朱洪表示,通过相互减税,两国产品将在对方市场上更具价格竞争力。同时,这些产品在进入对方市场时,还能在通关以及检验检疫方面享受便利。中国企业将可以利用该自贸协定扩大对哥斯达黎加和中美洲市场的出口,扩大市场占有率。特别是中国的纺织原料及制品、轻工、机械、电器设备、化工等众多产品在进入哥方市场时将更具竞争力。同时,中国企业将可以以更优惠的条件获取来自哥方的各种原料性产品,比如铝矾土、铁矿、煤矿等。
同时,该协定在确定货物是否为原产货物时,明确规定:燃料、能源、催化剂及溶剂,用于测试或检验货物的设备、装置及用品,工具、模具及型模,用于维护设备和建筑的备件及材料,在生产中使用或用于运行设备和维护厂房建筑的润滑剂、油(滑)脂、合成材料及其他材料等的原产地不予考虑。
据悉,中哥自贸协定是中国与中美洲国家间生效的第一个一揽子自贸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