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将重罚随意处置石油废弃物

   2011-08-04 中国化工报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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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召开的辽宁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辽宁省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条例(修订案)》,其中规定:石油勘探开发单位存在随意排放、掩埋或焚烧落地油泥和其他废弃物现象的,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10元以下罚款。据悉,《辽宁省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条例(修订案)》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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